一九二二年,当毛姆作为剧作家、短篇及长篇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均取得巨大成功之际,他将这些全部放下,远赴东南亚进行了一次长途而且相当艰苦的旅行。从英国坐船到锡兰,在那儿他听说了缅甸东北部掸邦偏远的景栋之诸多乐事,于是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,在那儿骑上骡子,走了整整二十六天前往这个令人着迷的地方;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,来到曼谷,又坐船去了柬埔寨,徒步来到吴哥,最后乘河船去西贡,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。
毛姆在逆伊洛瓦底江往蒲甘的船上偶然读到赫兹里特《论旅行》中的一段话:“妙哉!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——把我等那苦苦纠缠、令人烦恼、没完没了的自我身份丢于自然之中,做个当下之人,清除所有累赘——只凭一碟杂碎维系万物,除了晚上的酒债,什么也不亏欠——不再寻求喝彩并遭逢鄙视,仅以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为人所知!”顿如醍醐灌顶,遂决定写这样一本游记,并以“客厅里的绅士”为其书名。可是直到七年之后,他才真正提笔写成此书,并在“序言”中坦承:“本书不像《在中国屏风上》乃意外所获。书中记述的旅行为我所愿;但我起初就有意将之成书。《在中国屏风上》我写得开心。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,但规模要更精细,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。这是风格的演练。”